一艘巴拿马籍货轮拖欠12名中国船员的工资。9日,武汉海事法院判决将该货轮变卖,所得款项优先支付12名船员工资。
2004年12月28日,巴拿马华通海运公司与安徽安庆轮船公司签订船员劳务合同,安庆轮船公司选派关某等12人到华通海运公司下属振风8号轮工作,约定月工资3700元,期限一年。2005年5月3日,振风8号到张家港港口装货时,因电路失灵造成船舶失控,将中交第二航务局正在施工的张家港保税区苏润国际贸易码头撞坏,造成750万元损失。
中交第二航务局于2005年5月向武汉海事法院提出海事保全申请,法院依法将振风8号轮扣,关某等12名船员因此失去了工作。此时,华通海运公司尚欠12名船员工资58万余元,船员遂将华通海运公司告上法庭。
振风8号轮被扣后,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供担保,又不自觉履行义务。武汉海事法院遂裁定变卖所扣货轮,共得变卖款2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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