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来接到不少有关于存在着诸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的投诉,该专线昨日从接到的投诉中总结了房屋中介存在的六大问题。
一、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签订合同。一些房屋中介公司以所谓质优价廉的房屋招徕看房客户。投诉中就出现过广告中假称家具家电设施转让,却在合同中不加注明,以至消费者购房与看房不实。
二、订立霸王合同,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一消费者投诉称,某中介公司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无论是否经过其介绍,只要消费者与中介公司的信息房源签订了合同,就得向其支付中介费。这些条款是不合法的。
三、违规操作,使消费者利益受损。有的中介公司介绍给消费者的房屋属于非法或缺乏合法手续的房屋,致使购房户无法办理手续;有的房屋没有产权证无法购买,但中介公司为赚取中介费,却对购房者说不用办理手续,法律上这样的房子是得不到保障的。
四、巧立名目,收取各项费用。有的中介公司找种种借口,除正当中介费用外,还收取所谓看房费、咨询费等费用。
五、交费容易退费难。从投诉反映来看,交到中介公司手里的钱很难退回到消费者手上。比如租房到期后,中介公司应退还其房屋押金,但一些中介公司找出如东西损坏等借口,就是不退押金。
六、无证黑中介骗取钱财。一些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无证照的黑中介利用消费者的不知情骗取钱财,一旦被发现便溜之大吉。
七、租房合同没到期退房退押金吗
租房合同没到期退房押金不一定退。
房屋租赁合同还没到期退房,如果承租人构成违约,则押金不一定能够退还。租赁合同一般会约定押金的相关事项,是否退还已合同约定为准。但是可以明确的是,在不具备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合同条件时,中途退房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租房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二房东问题,租客租住的房子未经房主本人同意,由之前的租客转租,租金落入转租的租客手中,也就是俗称的“二房东”。所以,建议租客在租住房屋时一定要查看房本以及业主的身份证件,如果是二房东代表房主签订合同,则应一并要求房主到场一起签署;
2、房租的付款问题,以怎样的方式付、到最后租期届满时退回押金的条件是什么,都是租客要特别注意的;
3、如果希望通过中介公司找房源的时候,一定要查看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免遇到黑中介;
4、无论自己找房还是中介找房,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每一条款,包括违约条件及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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