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夫妻离婚时,登记一方极易主张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时,如果房产产权登记一方不承认另一方在购房时的出资行为,另一方又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出过资,法院就无法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护。
因此,男女如果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子,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应该签署双方的名字,以免日后发生争议。
一、离婚婚前房产怎么分割
婚前房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前买房的不同情况,分割方式也有所不同。
1、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2、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
3、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产权证之登记一方的,离婚时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且未登记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事实或出资不是赠与的,则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方,在离婚分割时,只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
二、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1、婚前一方单独购买的房产,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
2、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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