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央行建设并管理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在2009年10月28日正式投入运行,中国第一张电子汇票由此诞生。
一、电子商业汇票的诞生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采用中央登记结算中心的模式,为各家银行机构和财务公司、企业客户签发的电子商业汇票实行集中登记存储,相关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转让、保证、质押、提示付款、追索、转贴现、再贴现等票据行为和票据查询均通过该系统的电子信息平台进行。该系统采用电子签名和第三方安全认证机制,确保电子票据的唯一性、完整性、安全性,解决了纸质票据被伪造、易遗失、保管和携带不便的风险。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采取与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连接的DVP票款同步交割的清算模式,可实现电子商业汇票到期提示付款、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融资交易的即时转账清算,实现票据与资金的对付,从清算机制上有效控制和防范电子商业汇票到期付款、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的操作风险和结算风险。
二、电子商业汇票将促进利率市场化和培育商业银行的定价能力。
电子商业汇票在制度设计上体现了金融工具市场化的特点,如期限延长至一年期,票面金额最大可达10亿元,银行承兑手续费率不再统一标准,由商业银行根据出票人的资信确定,允许票据贴现后作赎回交易,商业银行可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债务人提供保证使该票据信用增级,持票人可向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所有接入银行发起贴现申请,这些都将有助于培育商业银行的定价能力与促进利率市场化:
首先,票据期限延长至一年,使票据期限具有多点连续性,在以贴现利率下限为再贴现利率,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利率所形成的宽幅区间内,在shibor和短融券利率影响下,能够形成价格发现机制,生成票据融资的利率曲线;
其次,银行承兑作为一种信用产品,虽然无需占用资金,但却承担了出票人的信用风险,需耗费一定的风险资本,故其风险收益应通过承兑费率来实现,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银行承兑的资产风险权重等同于贷款,如以无保证金项下银行承兑的资产风险权重为100%,资本充足率8%,资本收益率11%(后两项为上市银行的最低要求,未包括风险溢价)的经济资本评价,银行承兑的最低收益率须达到8.8%。时才能平衡经济资本的占用;国家税务部门也规定了授信资产收益必须在提取1%的一般拨备后才是覆盖风险损失后的收益;因此央行在电子商业汇票的承兑费率上引入风险定价机制,由承兑人根据出票人的资信评级自行确定承兑费率,实现收益与风险的平衡;此项风险定价机制同样适用商业银行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业务;
第三,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具备了持票人可向全国任何一个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银行机构申请贴现的开放式的市场化环境,不受地点区域、对象和受理机具的限制;客户端7天×12小时交易时间段;银行机构或财务公司可以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上向所有参与者采用全系统广播、多点广播、点对点发送的细分式转贴现报价,能有效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票据市场的运行效率。
企业客户熟练应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后,将会发现只要在公司银行网银环境下的任何地方都可以完成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承兑、保证、背书转让、提示付款、追索等票据行为,对票据的交付和接受已不受时间、地域限制,并有央行作为第三方的交易信息记录,而对瑕疵票据的退票、延付的担心将不复存在;当所有受让方都形成此共识时,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即具备了电子货币的功能,成为受让方都愿接受的一种大面额虚拟货币,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或许不再成为必要,商业银行的承兑费率将上升成为使用电子货币的主要成本。因此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更重要的是打造了一个流通虚拟货币的经济实体共享的信用环境。
三、电子商业汇票将成为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新工具。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融资工具,以其低成本承兑的优势会对短期贷款产生挤出效应,即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会相应减少对短期贷款的需求,同时,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票据货币,生成的主动权在于企业和商业银行,在其电子系统构建的信用环境下,具有很强的支付转让功能和流动性,据相关部门预测每张电子商业汇票的平均转让次数将达30次,但是,未贴现的商业汇票游离于广义货币M2范畴之外,巨额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形成的虚拟货币将会对央行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产生一定的影响。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对所有电子商业汇票集中登记托管,能够实现对商业汇票支付、融资行为的全面、及时、准确统计,了解资金的投向;通过对票据实际融资利率以及票据市场报价的统计监测,及时了解票据市场利率趋势,为利率市场化改革、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参考依据。
商业票据市场是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央行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作为一个参与者,将增加以商业汇票再贴现与卖出的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由于商业汇票也是联结实体经济的一项重要金融工具,此举将能使央行的货币政策操作更快地传导到实体经济中去。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转贴现与再贴现业务处理平台,在现有央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为交易主体的基础上,今后若再引入保险、信托、基金、证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合格投资者,在品种上增加短期融资券等期限一年内的商业票据,此时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有望成为全国性的商业票据市场。
四、电子商业汇票有利于商业银行对融资服务的创新。
电子商业汇票将以价格比较优势和处理的高效率,成为银行综合营销优质企业客户的手段,商业银行可以为与银行相同资信级别的优质客户提供以发行短期融资券为批量融资,承兑电子商业汇票为零售融资的短期融资配套方案,为优质企业低成本融资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随着电子商业汇票期限的延长,电子商业汇票可发展成为结合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物业租赁、收费权质押、出口退税等具有未来确定现金流偿债能力的资产支持票据,并以此作为远期债务凭证;电子商业汇票以其电子化的特性可嵌入电子商务系统中,集融资、结算、现金管理一体的资金管理工具;商业银行或财务公司也可借助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第三方托管平台,将电子商业汇票打包组成集合票据管理计划后销售给信托公司,以此调节银行、财务公司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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