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级工伤应当按照以下三种标准进行赔偿:
1、伤残补助金,此项费用由社保部门一次性支付,赔付标准为11个月的工资;
2、如果职工主动提出离职请求或者劳动合同期间终止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赔偿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15个月的工资;
3、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付,赔付标准为8个月的工资。
除此之外,还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那么以上费用都应当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
工伤八级的赔偿
八级工伤会有以下赔偿项目: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2、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
3、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全文5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