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监理工程师申请流程有哪些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过程在3工作日之内办结。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办结。
二、东莞监理工程师申请的办理条件
全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免试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东莞监理工程师申请的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取得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五条:注册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七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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