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关于完善产权交易和工商变更登记若干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3-06-09 16:45:48 26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厦国资产权[2000]033号

各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各工商分局,各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各资产经营一体化集团公司,各市属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颁布的《厦门市产权交易暂行规定》(厦府[1995]综264号文),《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必须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的通知〉的通知》(厦国资[1999]194号文),规范产权交易行为,现就本市产权交易过程中产权变动和工商变更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凡发生下列产权变动情况的,均应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1,公司制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下同)的国有产(股)权转让;

2,非公司制的国有,集体企业产权转让;

3,企业兼并收购,资产重组或置换,分立合并等行为;

4,破产企业的资产处置;

5,政策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为.

二,企业进行产权交易时应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产权转让协议;

2,交易各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明;

3,产权权属证明;

4,准予产权转让的有关证明(产权权属部门的批文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5,资产评估报告及确认书;

6,按规定须提交的其它材料.

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受理国有产(股)权变动申请,评估立项,确认工作时,对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行为须要求有关的企业,单位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企业产权登记的有关法规,受理企业产权变动登记时,凡涉及产(股)权转让的,除要求企业提交产权变更,注销登记所必需的材料外,须要求企业提交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成交证明材料.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工商法规,受理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时,凡涉及产(股)权转让的,除要求企业提交工商变更登记所必需的材料外,须要求企业提交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成交证明材料.

六,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要为企业产权交易提供优质服务,把好产权交易审核,见证,结算关,并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收费标准.

特此通知.

二OOO年二月十八日

全文8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有限责任公司 最新知识
针对厦门市关于完善产权交易和工商变更登记若干问题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厦门市关于完善产权交易和工商变更登记若干问题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