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等;
2、支持人为组织,应提交组织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3、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证明和与扶养人关系证明;遗赠人无工作单位的,上述证明可由其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4、扶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扶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与遗赠人关系证明;
5、财产清单以及遗赠财产所有权证明,比如房屋产权证、存款单据、有价证券等;
6、遗赠扶养协议草稿;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扶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3.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4.扶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之共同生活的,要征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应与其配偶共同为一方,与遗赠人签订协议。5.协议如设立了担保条款,担保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同时还应提供担保人的财产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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