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有:
(1)生育津贴(期间的工资,产前一个月的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2)生育医疗费用,这是定额支付的,标准按当地规定。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产假,即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所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的休息期限;
(二)生育津贴,即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定对女职工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所给予的生活费用。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时即为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参加生育保险后即为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两者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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