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要搬迁怎么跟公司提出补偿
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合理的补偿,可以提出的补偿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搬迁费用、给予一定的工资补贴、提供交通工具或者交通费用、提供住宿等。如果公司拒绝协商或者不能满足员工的要求,员工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如果员工认为公司部门搬迁需要得到合理的补偿,应该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如果公司搬迁老板不想赔钱,员工可以尝试的做法
如果公司搬迁老板不想赔钱,员工可以尝试以下做法:
1.了解权利:了解自己在此情况下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法规定的赔偿权利。
2.与老板谈判:尝试与老板进行友好谈判,解释自己的立场和需求,同时理解老板的角度和考虑。
3.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无法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了解法律权利和可能的法律途径。
4.联系工会:如果是工会的成员,可以联系工会寻求帮助和建议。
5.考虑劳动仲裁或诉讼:如果无法通过谈判和调解解决问题,可能需要考虑劳动仲裁或诉讼。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确保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工作合同、搬迁通知等。总之,如果公司搬迁老板不想赔钱,员工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采取适当的行动,并寻求法律援助或工会的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n(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n(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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