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做好〈行政许
可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做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掌握全市行政和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遵照市政府领导的意见,将对市政府各部门现行收费项目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整顿,对上级明令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必须立即停止收费。请各部门接此通知后,在去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本部门(包括所属的行政、事业机构)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再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清理,并按附表的内容要求做好统计,经本部门主要领导审签后,务于5月底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凡不如实填报、漏报的,将视为放弃收费项目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县、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也要对本县、区的收费项目清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附件:行政和事业性收费项目统计表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附表一
行政性收费项目统计表
序号
收费项目收费主体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附表二
事业性收费项目统计表
序号收费项目收费主体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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