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进行行政诉讼。如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具体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诉讼时效为三十天。
如《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三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但是由于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没有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致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其诉讼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讼权或起诉期限时计算,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
理。
司法实践中关于房屋租赁纠纷的案件不仅是在民事上,在行政上同样可能涉及到房屋租赁纠纷诉讼。一般来讲,民事诉讼当中房屋租赁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特殊的为1年,最长可以是20年。各位一定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否则的话对自己的可能会有不利影响。
《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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