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3.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4.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情形。
醉驾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包括什么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行政诉讼法》第90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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