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交通事故后,交警出现场的,只要没有人员伤亡,责任明确、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交警一般都是主张双方私了,如果一方有异议,协商不成,交警就会开具扣车单通知书,然后拖走双方车辆,这是必须的程序,因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会扣留事故车辆。
一、交通事故扣车会产生费用吗
一旦协商不成扣车,势必会产生一些费用,比如拖车费用、停车费用等,在以前,这个都是由个人来承担的,但是现在这个费用不用由事故双方承担,而是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确指出:禁止对扣留的事故车辆违规收取费用,检验、鉴定结论(责任认定书)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二、交通事故扣车扣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其中2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车期限);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65天(其中6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车期限);但一方当事人收到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除外,此种情形下,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则扣车的时限将会延长一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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