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的债务由继承人用遗产清偿,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解决。
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虽然继承人有义务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可是,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自然也没有债务清偿义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国家和集体继承遗产之前也需要先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全文5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