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怎么解决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的解决方式是需要向确定其债务是否是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如果是的,则被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之内偿还债务,超过部分无需偿还。
1.先确定遗产。
2.区分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
3.明确清偿债务具体的程序。
4.几种继承人的清偿责任分担问题。
二、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管辖法院
被继承人债务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对继承遗产纠纷来确定管辖,即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顺序:
1.在多种取得遗产的方式并存的情况下,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时,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受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清偿。
2.在多种被继承人债务并存的情况下,首先清偿具有优先权的债权,然后再清偿普通债权。
债务的界定适用债的规则,遗产的界定请参阅法定继承纠纷中关于确定遗产范围的规则。本文整理处理此类纠纷特有的规则。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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