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被对方扣如何行使撤销权
时间:2023-03-30 19:21:51 7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劳动合同被对方扣留的,一般不能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劳动局举报、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单位将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如果单位逾期不给,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普通合同劳动局有备案吗

普通的劳动合同一般劳动局没有备案,备案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上一家公司不给减员怎么办

如果是单位方面的原因,本人离职后对方还不给减员,那么这就属于违规行为,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举报之后,前公司还是没给减员,那么就直接去仲裁,由个人持法院判决书或劳动部门的裁定书(判决书或裁定书上应有劳动关系解除条款),自行到社保柜台办理。

三、一个月只上半个月的班工资怎么算

公司规定要上半个月以上才能领到工资,劳动者只上七天班也可以领到工资。公司的该规定违反劳动法,该规定无效。法律没有规定几天内辞职或被辞退可以不给钱;试用期内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一般正规的公司辞退员工,哪怕只有3天,也会结清工资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劳动局监察大队,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协调无果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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