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可能由多种情况造成:
1、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按照合同的条款规定,合同完成的提交已经达成,该合同关系因为条件的成就而终止,是最好的结束方式,也是双方达成合同协议最初的初衷。比如说双方签订的是房屋买卖合同,甲方的义务是向乙方过户房屋,乙方的义务是向甲方支付房屋价款,在双方都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后,合同就已经没有可以履行的内容了;
2、合同双方或者是单方申请解除,因为某些不可抗力或者是双方本身达成合同的初衷或者是最终的目的不能实现,则可以协商或者是单方申请解除合同。一般有过错方或者是申请方会支付相应的违约款,除非该合同解除是双方共同意思表达,双方均要求解除,则无需支付。比如说开发商和客户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但是客户要求贷款买房,开发商表示认可,但是要求客户在贷款完成之后即办理过户登记。客户在此过程中因为征信未通过,而导致不能获取贷款的资格,固然没有足额的资金进行房屋的购买。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而造成该情形的最终原因是客户的自身引起的,所以一般需要客户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3、混同合同,其意思是由于债权债务的转让等情形的发生,导致最终承受权利义务的当事人为一人,而根据合同最初的性质来看,签订合同是双方的意思表达,并非个人自身的交易,个对权力义务的完成,并不需要合同来进行规制,也不需要签订合同来增添事情的复杂性,所以面对这一情况,合同本身就不具有存在的意义了,所以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对于债权债务具体是否可以抵消,和其性质以及效力均需要纳入考虑范围,不是任何债权债务之间都可以随意抵消的,均有相关的法律进行规范。
4、如果一方当事人存在严重的认识错误或者是被胁迫签订合同,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确认合同无效或者是解除合同,即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某些时候会将合同的解除和无效合同进行混淆,但是一般合同的无效情形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即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则合同必然无效;但是合同的解除并不一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合同的解除都是合法的情况造成的,大部门都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是客观情况的变化造成的,本身签订该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最终终止之后,双方都应当依照约定遵守诚实守信的基本义务,如果合同解除而产生的第三人不当得利等情况,应当予以归还;需要履行保密义务或者是合同终止所需要采取的协助措施,也应当遵守。一般合同解除都需要通过仲裁或者是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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