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律师未出庭而导致败诉的情况发生,当事人可考虑向所在地区的律师协会投诉或寻求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协助解决问题(包括寻求律师可能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此过程中,建议更换代理律师以确保诉讼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律师法》第三十二条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