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良种补贴。
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全面覆盖、直补到户的原则。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小麦、玉米、花生等每亩10元。补贴涵盖全县所有种植水稻和玉米、小麦、花生等种植户。
*补贴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
*造册后村民委员会按补贴要求进行核实,同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户张榜公示,村组干部单独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
*公示结束后,先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并报县农业、财政部门,县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资金发放工作由县财政部门组织。
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
1、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
2、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计税面积81.5元。
3、水稻直补对象为核定计划种植的水稻面积;
4、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以水稻、玉米、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
5、继续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原则上谁种地谁享受补贴,但对承包地转包或租用给他人的按承包或租用协议处理。
三、不予补贴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地、十边隙地、自留地等不享受补贴;
2、今年已明确征用为非农业用地面积也不能作为补贴对象;
3、高效农业一律不在补贴范围内;
4、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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