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公安分(县)局治安支(大)队。(点击查看:)
申办手续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办理时需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换发“二代证”照片领取凭证或《居民身份证报失单。派出所打印并向申请人打印发放领证凭证。派出所自受理申请次日起三天内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4)第002号和上海市财政局沪财预联(2004)第1号文规定:申领身份证工本费20元;换领身份证工本费20元;补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工本费40元;临时身份证工本费10元。
全文3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