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及材料:
一、由本人持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填写和签署意见的《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表,到户籍所属地的公安分(县)局户政受理中心。
二、交纳证件工本费。
办理时限: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表后的三日内。
办理费用:每证10元
办理地址:
温馨提示:
一、委托他人代领证件的,须在办理证件时填写委托领证的相关手续。受委托人代领证时,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
二、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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