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财产案件,收取的诉讼费应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不同标准进行交纳。对于非财产案件,诉讼费缴纳标准也有所不同。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和行政案件的缴纳标准也有相应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中的财产案件,收取的诉讼费应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以下标准进行交纳:
1.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不超过1万元,那么每件需要支付50元。
2.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超过1万元但不超过1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需要按照2.5%进行交纳。
3.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2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需要按照2%进行交纳。
4.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超过20万元但不超过5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需要按照1.5%进行交纳。
5.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超过50万元但不超过10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需要按照1%进行交纳。
6.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20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需要按照0.9%进行交纳。
7.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超过200万元但不超过50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需要按照0.8%进行交纳。
8.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超过500万元但不超过100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需要按照0.7%进行交纳。
9.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超过1000万元但不超过200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需要按照0.6%进行交纳。
10.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超过200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需要按照0.5%进行交纳。
如果案件属于非财产的,则诉讼费用缴纳标准是: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行政案件的缴纳标准: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和物价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目前,大部分省份的民事案件收费标准以每件为基准,按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 基层法院(含人民法庭):每件50元至150元(人民币,下同);
2. 中院:每件150元至300元;
3. 省高院:每件300元至500元;
4. 最高人民法院:每件300元至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收费可能因案件类型、地区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交纳或者申请减免部分案件费用。
根据民事诉讼中的财产案件,收取的诉讼费应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以下标准进行交纳: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不超过1万元,那么每件需要支付50元。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超过1万元但不超过1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需要按照2.5%进行交纳。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2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需要按照2%进行交纳。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超过20万元但不超过5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需要按照1.5%进行交纳。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超过50万元但不超过10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需要按照1%进行交纳。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20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需要按照0.9%进行交纳。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超过200万元但不超过50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需要按照0.8%进行交纳。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超过500万元但不超过100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需要按照0.7%进行交纳。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超过1000万元但不超过200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需要按照0.6%进行交纳。如果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超过200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需要按照0.5%进行交纳。如果案件属于非财产的,则诉讼费用缴纳标准是: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5.行政案件的缴纳标准: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和物价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目前,大部分省份的民事案件收费标准以每件为基准,按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 基层法院(含人民法庭):每件50元至150元(人民币,下同);2. 中院:每件150元至300元;3. 省高院:每件300元至500元;4. 最高人民法院:每件300元至50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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