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双方约定婚前房产归双方共同拥有的,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结婚前房产证加名字流程:
房产是一方购买,结婚后,另外一方希望把自己纳入房产的共有人,需要走房产交易流程,通过赠与或者转让,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单纯只是房产证加名字,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者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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