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
一、员工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转正后,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仲裁期间是否可以去新单位上班
劳动仲裁期间是否可以去新单位上班视以下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劳动仲裁期间如果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新公司上班;
2、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则不能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否则给原来的公司造成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法律程序,强行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
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不是法定情形,单位随意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伤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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