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未经公证也有效。公证机构办理以下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拍卖;
六、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存证据;
十、文件上的签名、印章、日期、副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的其他公证事项。
怎样判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判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情形如下:
1.明确合同的有效性:
(2)合同的签订是否是双方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
(3)合同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4)其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
(1)房地产转让时,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写清楚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2)买卖房屋协议是以书面合同为其成立的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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