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在查明事实后会出具一份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上会有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如果当事人认为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可以向上级的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复核,也可以在民事诉讼中由法院审定。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的结果不服,可以向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交警定责不公平该怎么处理
在交通事故认定中,我们很多人,尤其是不熟悉事故认定责任的人会认为交通事故在责任认定的过程中有不公平的现象发生。那么,当我们面对事故认定中不公平的情况时,我们该怎么办呢?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2、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全文6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