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公司应该提交的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为非货币性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注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应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代码证;
3、规划部门制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定点图,征地勘测成果;
4、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5、市人民政府批准划拨土地文件;
6、建设用地批准书;
7、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8、征地协议、征地补偿清册及征地批准文件;
9、建设项目原土地证书等权源资料
10、其他有关文件
(二)国有土地出让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代码证;
3、土地估价报告;
4、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文件;
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定点图,测量成果图;
7、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8、已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凭证;
9、征地协议、征地补偿清册及征地批准文件;
10、原土地证书;
11、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三)商品房土地登记
1、宁国市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2、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印章;
3、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购房发票;
5、登记机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四)经济适用房土地登记
1、宁国市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2、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印章;
3、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购房发票;
5、登记机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6、房改办审批文件。
(五)房改房土地登记
1、宁国市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2、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印章;
3、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价格核定评估表;
5、登记机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6、权属转移通知书;
7、房改办公有住房出售审批文件
其实,土地使用出让和划拨的最主要的一个区别就是,土地使用权如果是以出让的这种方式获得的话,代表土地使用者是向国家支付了出让金以后取得的。而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无偿获得的,因此划拨土地使用权性质,如果要对外进行出租的话,需要给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以后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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