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到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
一、出车祸后怎么做伤残鉴定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属的法医中心做出,事故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7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般是需要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认可的鉴定中心进行,在结束了治疗之后将住院期间的治疗材料收集好提交至鉴定中心,等待最终的鉴定结果。进行伤残鉴定是非常重要的,凭借这一份伤残鉴定书可以向肇事方索要相应的赔偿,如果对于赔偿由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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