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回执单本身没有特别的法律意义,只是代表婚姻登记处收到离婚申请材料,并已经按程序受理。不因离婚回执单丢失而使离婚材料的效力产生变化。
2、一个月冷静期过后,如果婚姻双方仍然坚持离婚,则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书就行了。已经丢失的离婚回执单没有什么意义。
3、一个月冷静期满后,如果婚姻双方离婚意愿没有那么强烈,或不想离婚,则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如果未进行撤销的又未前去办理离婚手续的,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离婚不想等30天冷静期怎么办
一、离婚不想等30天冷静期怎么办
1、离婚不想等30天冷静期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之间就某些点或者一方不想离婚,都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有以下:
1、双方身份信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
3、小孩身份信息,小孩身份证或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4、起诉状;
5、证据材料,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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