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一、收养关系的解除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关系恶化而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身份效力】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财产效力】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二、解除收养关系有哪些法律后果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如下:
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可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2、由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支付生活费;
3、养子女成年后因虐待、遗弃养父母以及应养子女生父母的要求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或者其生父母补偿收养期间所支付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收养关系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条件、程序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解除收养关系可依当事人的协议解除,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除。
三、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
1、消除养子女与养父母及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
2、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
3、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近亲属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由其协商确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由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应当支付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养父母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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