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别人的作品很不错,也搞个山寨货,外出兜售;看别人的商品销量不错,也搞个兄弟版,引人来买。不要以为这样做没什么大不了,如果别人是有知识产权的,这样的行为,就是典型的侵权。这几年,随着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法庭里此类故事越发多了。
《石榴花》风波
太像了!太像了!当金子看到海宁中国家纺城内那些窗帘布时,她嚷了起来。窗帘上的花形怎么那么像她画的?再走近一瞧,简直和自己创作的那幅美术作品《石榴花》一模一样。
金子开始感觉恼怒,自己的作品又被人抄袭了?居然用在窗帘上!越想越气的她,直接找到了律师。
金子是杭州人,在绍兴的中国轻纺城做生意,平时,喜欢创作一些窗帘图案。经商久了,吃过几次被拷贝亏后的金子,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很强,每次有新作品诞生,她总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版权登记。
这次,金子发现自己的作品又被人拷贝了。今年1月28日,金子专门委托律师,来到海宁法院起诉,称其创作了一幅美术作品《石榴花》并进行了版权登记,而王安在其门市部销售以《石榴花》为花形的窗帘面料,明显已侵犯了她的著作权,故要求王安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自己各项经济损失合计5万余元。
海宁法院民三庭接收案件后,立即采取了保全措施。而另一边,得知此事的王安倍感委屈和冤枉。这批货物是替朋友代售的啊,不是我的。我真的不知道这个花形还有著作权。放在店里显眼处半年了,不是很好卖,早知道不卖了。
经过审判人员耐心仔细做工作,王安最后表示,如果真的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愿意在法院主持下同金子协商赔偿问题。
考虑到周边像王安这样对著作权知之不多的经销商还有不少,为了提高大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审判人员决定采取巡回开庭方式审理该案。2月3日,经过协商,金子和王安在海宁中国家纺城内顺利达成调解协议,王安当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金子17000元。
一场风波落定,围观的经销商们也好好补了一堂关于知识产权的课,纷纷感慨受益良多。
在众多家纺市场内,窗帘布料花色繁多,价格千差万别。为了挣钱,一些人开始搞山寨货。如果被仿冒方没啥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可能相对太平。一旦叫被侵权了,席卷而来的可能就不是一场简单的对话。
电动车也有兄弟?
一次市场调查,让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源公司)工作人员有了意外发现:广西某电动车销售部内,正在销售一些名为时代绿源的电动车。
本来,名称里含有相同的字,这种巧合也是有的。但是,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到,该车的经销商在所销售的涉案电动车、宣传资料上,都突出使用了商标绿源和LYan。而且,销售部的门面和绿源公司的门面还很相似。
2009年8月底,绿源公司开始了维权行动,几次交涉无果后,很快将时代绿源电动车的经销商和生产商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法院开庭后,原被告双方,各有说辞。最后,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被告有无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部的店面装潢是否存在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原告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相近似的包装和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认为,原告是绿源+Lyan+图形、绿源、Lyan商标的权利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对上述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被告的生产商从别人处获得时代绿源+图形的注册商标独占许可,也是该商标的合法使用人。不过,由于生产商突出使用了绿源和LYan,其行为足以使相关公众对近似的商业标志产生混淆和误认,作为生产商,应对其侵犯原告商标权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法院还认为,根据相关法律,由于原告生产的绿源电动车在广西还不能被认定为知名商品,且作为被告的经销商的店面装潢与原告的店面装潢在视觉上存有差异,所以其行为不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
最后,生产商被判令立即停止突出使用商标绿源和LYan。经销商由于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侵权商品,因此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很多知名品牌都遭遇过被克隆,不论对方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这一行为一出现,总是有人会受伤。要保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多一些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是很实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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