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多久可以鉴定
人身损害在伤情稳定后可以鉴定,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出现伤残的,伤残鉴定是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的,这样有利于鉴定结果的正确性。
二、人身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住宿费等。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三、人身损害司法鉴定的程序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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