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和扣押的区别:证据保全是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机关有权申请。扣押证据只能由司法机关进行。一般来说,扣押是对动产的一种临时性行政强制措施,而证据保全是防止证据毁损、灭失的一种固定方法。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一般来说,扣押是对动产的临时性行政强制措施,而证据保全是防止证据毁损、灭失的固定措施。
诉前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
软件著作权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在提起诉讼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为了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软件著作权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提起诉讼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二百二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但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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