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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的员工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工人在患病期间的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雇主安排的其他工作,雇主可提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终止合同。因此,对于合同的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3)条和第47条,雇主还应根据雇员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他们需要根据工人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法律的规定来理解。在实践中,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我们可以从本文的内容中学到更多的相关知识,这对我们自己很有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在lba.com上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