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的约定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我国违约金的性质以“补偿为主,惩罚为辅”为基调,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如何约定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
1、约定违约金的方式:
(1)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2)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可约定违约金的限额
对于出借人而言,如果对违约金限额有约定,这样可以避免违约金无限制的累计计算,弥补被违约方因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责任限额的约定通常仅仅是一个上限,违约方具体承担的赔偿责任应当根据实际的损失,在责任限额的范围内具体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后,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金额,利益受损的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赔偿的金额约等于利益受损一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如果双方对违约金有异议,可以进行协商,或者到法院判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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