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管理处罚种类及其治安管理处罚执行方式
(一)警告。受处罚人自动履行,强制执行。
(二)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对法律另有规定的行为,如卖淫、嫖娼、赌博等,最高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对处罚的执行方法有如下规定:
(一)对于后果较严重的,或者屡犯不改的,或者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或者肋迫、诱骗他人的,或者教唆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要从重处罚。
(二)对于情节轻微的,或者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或者由于他人胁迫、诱骗的,要从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对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从轻处罚。
(四)不满十四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于处罚,但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五)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二、治安管理处罚程序的主要阶段
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简易程序。但当场处罚程序也不能忽略必要的环节和步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一条中规定,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
三、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主体是什么
适用主体是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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