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第二次都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离婚起诉书;
3、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证据。
一、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能否判离婚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能判离婚。被告是否出庭,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离婚不同意协议离婚什么时候可以离
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要使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必须让法官相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需要提供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夫或妻一方存在重婚行为,或者是与他人同居。
2、夫或其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行为。
3、夫或其一方存在长期吸毒或者赌博的行为。
4、夫妻之间已经分居满两年。
5、其他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情形。
三、为什么法院不判离婚
法院会不判离婚的原因如下: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2、离婚起诉书中是起诉理由不充分;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4、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
5、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配偶不同意的;
6、女方在怀孕或者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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