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原告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以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证明,一般可以提交财产清单,具体可以在开庭时提交;
4、有子女的还应提交子女出生证明和户口簿;
5、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原告应当向法院出具判决生效单。
起诉离婚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起诉书以及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
2.婚姻关系的证明;
3.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
4.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在确定离婚时就需要协商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还有孩子的抚养权,这样才能保障到双方不会因此而引起各种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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