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关系起诉状的内容主要有文头、诉讼主体、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以及结语五个部分组成。文头可以写“民事诉讼状”。诉讼主体有原告和被告,还包括双方的详细信息。诉讼请求就是请求变更抚养关系以及抚养费的问题。理由即请求变更的原因。结语包括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或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变更抚养关系及变更抚养关系的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全文5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