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合同公证所需证明材料有哪些?本文为您详细讲述继承权公证(析产协议公证)要什么证明材料?赠与合同公证所需证明材料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要什么证明材料?委托合同公证所需证明材料见下文。
继承权公证(析产协议公证)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派出所证明或殡葬证、火化证、医院死亡通知单)
2、婚姻状况(是否是原配夫妻)、子女状况证明(生育几个子女)、居委会或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3、房产证、身份证、户口
4、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
赠与合同公证
1、赠与、受赠双方身份证、户口
2、房产证
3、受赠方如系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需赠与方到场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
2、房产证
3、卖方夫妻、买方到场亲自办理
委托合同公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
2、房产证
3、卖方夫妻、受托人到场亲自办理
以上不同合同公证所需证明材料,仅供参考,实际办理程序以相关部门届时规定为准。
一、房产公证方式有哪几种
一、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二、遗嘱公证,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三、赠与房产公证,房产赠与,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二、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公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离退休证等;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报告单、公安部门签发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以上均需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加盖红章)、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或判决等;
3、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根据其档案记载或相关知情人员的描述,出具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情况证明,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无工作单位,可由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需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盖章)或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死者的原始的户籍底档(派出所加盖红章);
4、被继承人的档案材料,如职工登记表、干部履历表(从被继承人的单位复印出来,单位加盖红章)等;
5、继承人中有死亡的,应同时按与被继承人的相同要求提供该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单位档案材料;
6、继承人应亲自申办公证,不能亲自申办而由受托人代办的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7、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提供经公证的放弃继承声明书(也可到公证处当场发表声明);
8、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如房产证、土地证、建筑执照、赠与书、受赠书、买房协议、股票或债券凭证、银行存款单等;
9、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的,应提供经公证的遗嘱(如未经公证,除全体法定继承人到场外,视不同遗嘱决定是否提供鉴定报告、证人证言等);
10、公证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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