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范围以及业主在物业合同中的地位。虽然物业公司主要提供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与设备服务,但业主对服务的管理和维护负有完全责任。因此,开发商和业委会在物业合同中代表全体业主,尽管他们没有与具体的业主签约,但物业公司仍需履行合同约定,承担管理责任。同时,业主也必须遵守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涵盖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与设备服务,然而,任何一位业主都可能对这些服务进行完全负责。
因此住宅项目的物业合同只有开发商和业委会可以同物业公司签署。而开发商和业委会在合同中,代表了全体业主。
因此尽管没有和具体的业主签约,物业公司也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承担管理责任;同样业主也必须要遵守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没 有 和 业 主 签 约 , 物 业 公 司 该 怎 么 办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不得开展物业服务业务。因此,对于没有和业主签约的物业公司,应该停止开展物业服务业务,并及时与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如果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开展物业服务业务,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履行管理责任,业主也必须遵守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如果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开展物业服务业务,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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