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2022-07-02 1,858人已浏览
  • 蔡景峰律师

    蔡景峰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

    擅长:税法、债权债务、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2

    拨打电话
专业分析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而公司属于企业法人。 第二,成立的基础不同。合伙企业的成立以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协议为基础,合伙人经营合伙企业时应当遵循合伙协议,公司的运作是以章程为基础。 第三,责任的承担不同。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及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需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的责任以其自身的出资为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在章程里面约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视频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