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6-5-10【实施日期】2006-5-10【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厅【文号】粤建设字[2006]58号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局,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
为了更好地实施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范我省建筑节能设计及审查行为,明确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内容,根据有关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组织起草了《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并广泛征求各地意见及组织专家论证。现将《要点》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将《要点》及时转发至所属各设计、施工图审审查机构,并做好监督实施工作。
二、各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要点》。各地要根据情况开展有关民用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民用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情况,按有关法规规定严肃处理并通过媒体公布。
四、本《要点》中有关居住建筑的内容只适用于《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划定的我省夏热冬暖地区南区;有关公共建筑的内容只适用于相应规范划定的夏热冬暖地区。对不属于《要点》适用范围的地区,可参照本《要点》,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标准起草适合于本地区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和审查要点。
五、对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工程项目,需按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建科[2004]174号)规定,在项目所在地的建筑节能办公室(或建筑节能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六年五月十日
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要点
一、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必须进行建筑节能设计。节能设计的说明部分宜单列章节,也可分别列入各专业设计总说明中。
(二)建筑节能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建筑工种施工图纸上的“建筑节能设计说明”的编写应依据《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居住细则》)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公建细则》)编写,应重点反映出下列内容:
1)设计依据(立项批文、标准规范、行业规定等);
2)建筑节能设计参数(填写《建筑节能设计参数表》,格式参见《居住细则》和《公建细则》的附录);
3)围护结构节能产品的性能要求(内容按《居住细则》和《公建细则》的相关条文规定);
4)围护结构工程节能产品的抽样送检要求(内容按《居建细则》和《公建细则》的相关条文规定)。
2.建筑工种施工图纸应表达下列内容:
1)围护结构节能构造做法详图或标准图索引,重点采用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图集、标准规范等。
2)其他节能构配件详图(如外遮阳设施)或标准图索引。
3.建筑节能计算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墙、窗、屋顶等按朝向、围护结构类型统计的面积、性能指标清单表(格式参见本要点附表)
2)窗墙面积比C、平均窗墙面积比Cm的计算;
3)玻璃遮阳系数Se、外遮阳系数SD、综合遮阳系数SW的计算;
4)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Km及平均热惰性指标Dm的计算;
5)屋顶的传热系数K及热惰性指标D的计算;
6)东(西)墙、屋顶夏季内表面最高温度?i的计算;
7)空调热负荷和逐项逐时冷负荷计算;
8)空调冷(热)水泵、冷却塔水泵扬程的计算;
9)冷(热)水系统、冷却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ER)的计算;
10)通风、空调风系统阻力的计算(当风管长度L>30m)及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WS)计算;
11)居住建筑采用对“比评定法”时的空调采暖年耗电量计算或年耗电指数计算;
12)公共建筑采用“权衡计算”法时的空调采暖年耗电量的计算。
当送审建筑工程未采用集中式空调系统时,计算书不含以上第7)~10)项的内容;当围护结构的规定性指标均达标时,计算书不含以上第11)、第12)项的内容。
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与审查要点
(一)按规定性指标建筑节能设计与审查要点
1.围护结构(屋顶、外墙)的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及其构造做法;
2.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C、平均窗墙面积比Cm、可开启面积、气密性能qo;
3.各朝向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SW;
4.天窗的面积、传热系数K、遮阳系数SC;
5.空调、通风的节能措施;
6.其他节能措施。
(二)按性能化指标设计与审查要点
1.屋顶和外墙传热系数K;
2.外窗的可开启面积、气密性能和综合遮阳系数SW;
3.天窗的面积、传热系数K和遮阳系数SC;
4.节能设计综合评价指标验算;
5.空调、通风的节能措施;
6.其他节能措施。
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与审查要点
(一)按规定性指标设计与审查要点
1.屋顶、外墙(含非透明幕墙)、架空或外挑楼板的传热系数K;
2.屋顶、东西墙体的隔热性能(隔热措施、传热系数K和热惰性指标D);
3各朝向外窗(含透明幕墙)的窗墙面积比C、传热系数K、综合遮阳系数SW和可见光透射比;
4.天窗(包括采光顶)面积、传热系数K和遮阳系数SC;
5.空调、通风、照明的节能措施;
6.其他节能措施。
(二)按性能化指标设计与审查要点
1.屋顶、外墙、架空或外挑楼板的传热系数K;
2.屋顶、东西墙体的隔热性能(隔热措施、传热系数K和热惰性指标D);
3外窗(含透明幕墙)的传热系数K、遮阳系数SC、可开启面积和气密性;
4.天窗(包括采光顶)面积、传热系数K和遮阳系数SC;
5.围护结构节能设计的权衡计算;
6.空调、通风、照明的节能措施;
7.其他节能措施。
四、对居住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填写《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表(按规定性指标)》(附件1)或《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表(按性能化指标)》(附件2);对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填写《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表(按规定性指标)》(附件3)或《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表(按性能化指标)》(附件4)。为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各有关单位还需填写《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附件5)。
五、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或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单项建筑,属于超出现行节能标准规定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筑节能初步设计专项审查,专项图纸审查的结论或意见应作为该工程《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的附件备案。
附:1.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表(按规定性指标)(附后)
2.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表(按性能化指标)(附后)
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表(按规定性指标)(附后)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表(按性能化指标)(附后)
5.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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