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建筑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开展督查的通知
时间:2023-04-22 17:11:06 49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今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建设部定于10月中旬会同国家安监总局对部分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建筑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开展督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05]52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按照《通知》要求的督查内容,在本地区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通过检查,进一步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落实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制度,促进施工企业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二、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广州、佛山、江门、清远等今年以来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的地区,也是本次督查的重点,以上“四市”要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消除隐患,并按照督查内容和督查要求,切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并于10月12日前将迎检工作准备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厅建筑管理处。

三、请各市建设局(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附表1、2,并将今年以来防范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所采取的措施和本次自查自纠情况,于10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以便汇总上报建设部质量安全司。

附件: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建筑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开展督查的通知(略)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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