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如下原则:1、入党自愿原则,自愿入党,不强迫;2、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3、择优发展原则,各级各类先进人物中具备党员条件的,要着重发展;4、民主公开原则,坚持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落实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5、按计划发展与宏观调控原则,发展党员要按年度计划进行,制定计划要注意宏观调控,保证党员队伍结构合理优化。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什么的普通一员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党员和一般群众的区别如下:
1、组织性不同:一般群众是分散的个体,没有组织;而党员是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成员,有自己的组织制度和纪律,要有集体观念,要效忠于党;
2、遵守的法律制度不同:一般群众仅仅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即可,而党员还要遵守党的纪律,标准比一般群众更高;
3、目标不同:一般群众的目标根据自己的三观不同而有不同的标准,而党员要与党的目标一致。最高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近期目标是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现实目标是在生活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起党员的先进榜样;
4、使命和责任不同:党员在遇到危险困难时,比如洪水地震等,在关键时刻要站出来,带领人民群众克服困难,奋力拼搏,冲锋在群众的最前面,在人民群众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缴纳的费用不同:一般群众只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相应的费用,如个人所得税等;而党员除了缴纳法律规定的费用外,按照党章的规定,要定期缴纳党费。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条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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