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男性,婚前购房登记是否属于女性名义上的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看双方是否有房地产的归属协议,有协议并有效按照协议约定,没有协议就看房地产的出资,是否有结婚意向。有以下情况:(1)男方全款购房,取决于是否有结婚意向。如果男方为了结婚买了房产,购买时间和结婚登记时间差不多,法院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如果男方不是为了结婚买房,而是在同居期间买房,法院会酌情判决该房产的处理情况,在双方都有份额的情况下,对男方有适当的倾斜。有些法院也可以认定为男方以名义买房。;(2)双方共同出资购房,这种情况也取决于是否有结婚意向。如果双方为了结婚买房,法院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购房,法院更倾向于按出资比例分割财产。
婚前贷款买房算共同财产吗?
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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