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擅自为他人担保如果是以个人名义为他人担保的,合伙企业不需要负责还款;如果是以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担保,并且他人是善意第三人的,则合伙企业需要负责还款。
一、合伙企业属于企业法人吗
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依法从事民事活动。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有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合伙人闹翻了要如何处理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是可以撤资。如果存在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合伙人撤资的情况,则合伙人不得抽回合伙企业的资金。如果合伙人中有公司法人,对方公司擅自抽资,首先要先看原合伙协议中是否有明确约定。没有明确约定的,合伙人可以在不影响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前提下撤回资金,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担保人提供担保时要注意什么
1、为他人担保前,应视察对方是否有还款能力、良好的还款意愿。
2、了解清楚为他人作担保需要承担哪些后果。
3、为他人作担保最好立下字据。在为他人担保时,相关条款、款项支付形式等一定要以字据的形式体现,若双方发生纠纷,也不至于有理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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