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流程如下:
1、立案阶段,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资料齐全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7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
2、庭前准备阶段,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原告证据材料;
3、开庭审理阶段,开庭时,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4、裁判阶段,审判人员会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结果。
民事诉讼的流程如下:
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准备证据证据材料;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确实有证据证明办案交警有问题的,也可以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正常渠道进行情况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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