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本规划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鲁家费发[2008]40号文件。根据有关规定,耕地年平均产值为1400元/亩。耕地补偿10倍,即14000元/亩,面积154.32亩,补偿2160480元;农村公路、工矿用地补偿20倍,即28000元/亩,面积6.56亩,补偿183582元。三是征地人员安置方案是支付安置补偿金,白云桥村委会自行安置。白云桥村安置补助标准按年均产值的10倍计算,即14000元/亩,耕地154.32亩,共计2160480元。第四,地面附着物补偿按陆家飞发〔2008〕40号文执行。5请互相通知上述通告。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告后10日内向肥城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反映。
全文3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